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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2/10飛鴿靈修 鄭沂珊整理

 

禁食禱告(一)

 

馬太福音17: 14~21「14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裡,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跪下,15說:“主啊,憐憫我的兒子!他害癲癇的病很苦,屢次跌在火裡,屢次跌在水裡。16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裡,他們卻不能醫治他。” 17耶穌說:“噯!這又不信、又悖謬的世代啊,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?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?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!” 18耶穌斥責那鬼,鬼就出來,從此孩子就痊愈了。19門徒暗暗地到耶穌跟前說:“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?”20耶穌說:“是因你們的信心小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,就是對這座山說,‘你從這邊挪到那邊’,它也必挪去,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。21至於這一類的鬼,若不禱告禁食,他就不出來(註:或作“不能趕他出來”)。”」

 

「禁食禱告」是屬靈爭戰,有其特別意義:以賽亞書58: 2~5「2他們天天尋求我,樂意明白我的道,好像行義的國民,不離棄他們神的典章,向我求問公義的判語,喜悅親近神。3他們說:"我們禁食,你為何不看見呢?我們刻苦己心,你為何不理會呢?" 看哪!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,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。4你們禁食,卻互相爭競,以兇惡的拳頭打人。你們今日禁食,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。5這樣禁食,豈是我所揀選、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嗎?豈是叫人垂頭像葦子,用麻布和爐灰鋪在他以下嗎?你這可稱為禁食、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嗎?」

 

當時以色列人渴慕上帝、尋求上帝,但上帝並沒有回應他們,祂提醒以色列人,若一邊禱告,一邊卻做著不義的事(V. 3~4),豈能蒙上帝悅納呢?即使禁食禱告,上帝也不理會。

 

以賽亞書58: 6~12「6我所揀選的禁食,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,解下軛上的索,使被欺壓的得自由,折斷一切的軛嗎?7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,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,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,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?8這樣,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,你所得的醫治要速速發明。你的公義必在你前面行;耶和華的榮光必作你的後盾。9那時你求告,耶和華必應允;你呼求,他必說:我在這裡。你若從你中間除掉重軛和指摘人的指頭,並發惡言的事,10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,使困苦的人得滿足,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,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。11耶和華也必時常引導你,在乾旱之地,使你心滿意足,骨頭強壯。你必像澆灌的園子,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。12那些出於你的人,必修造久已荒廢之處。你要建立拆毀累代的根基,你必稱為‘補破口的’,和‘重修路徑與人居住的’。」禁食禱告應該是為了使他人得釋放、得益處,使人得上帝恩典,而不是為了己利私益而求,否則禱告不得蒙應允。

 

回到馬太福音17章,當時門徒為什麼趕不出鬼呢?因為門徒趕鬼的目的已經偏離初衷,他們趕鬼是為要證明自己有能力、有恩賜、有屬靈權柄,而不是真正想幫助有需要的人。主耶穌提醒他們要趕走這一類的鬼必須要禁食禱告,而禁食禱告必須是要為了幫助弱勢族群,如此的禱告才能蒙神喜悅,(「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」馬太福音16: 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