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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克禮牧師在十六歲時所立的「獻身契」文
巴克禮牧師在十六歲時所立的「獻身契」文
2009/3/8 下午 11:09
  永遠值得讚美的上帝啊!我謙虛順服,將我獻於你。我罪惡深重,本不配站在天上主宰、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面前;尤其在此立約之時,更覺得羞愧,然我信有你的恩典與計劃。你在聖子的身上顯明俯就,你的恩典使我心服接受你。我知我是有罪的,得像稅吏搥胸痛哭,求憐憫與赦免。我到你面前是藉聖子的名,是依靠祂的義,求你代念子,憐憫我這不義的人。請不要再記著我罪,
求接納我這背叛者。我確信一切權柄屬於你。
  今天我以最嚴肅的態度,誓約順服。我將放棄一切管轄我的。我要把我及我的所有,不論心思意念、四肢百體、財物、時間或一切力量,都奉獻給你。為了使我成為有用器皿,俾能引導眾人歸向你,更能榮耀你名,我決意終身服從你,我以熱切的心情,謙卑的決意,希望永遠屬於你,而且時常能察知你首要的指示,以熱情歡愉之心來實現奉獻意志。
  我將本身交託於你,隨你的旨意,從你無限的智慧安排,俾能使我成為榮耀你的用途。我不論何時都聽命於你,以無條件的順服你。不是照我的意思,只要成全你意志。我樂意忠誠的順服接受你管轄。
  主啊!求你用我做為你器皿。加我在你揀選的百姓中,使我得以在聖子寶血裡洗淨罪,使我穿祂的義,在聖靈裡得以成聖。求你改變我,使我能像祂一樣,得到清潔、喜樂、安慰及所需之力量,更使我生命在父神的榮光及能力之下生活。
  嚴肅的死期一到,地面上一切希望與快樂都會消失,但願我記得把所立的約排在你面前,而我的得救與盼望是確實的。主啊!求你記住,天父啊!求你可憐你將死去的兒女,把我們抱在你永遠的手中,以能力和信心放在將離的靈魂,也接納我的靈魂,到那睡在主裡的人的地方,以平安快樂等候你對百姓應允的成就,在你面前同享榮光與喜悅。
  在我離世後,凡是活著的朋友,發現這與你所立的約時,也能把這約當作自己的約;願你的恩典允許他有份於藉我們的大中保與你立約的福份。願讚美,榮耀永歸於聖父、聖子與聖靈。阿們。 1865年11月21日,巴克禮,十六歲立書。(蔡利夫主任撰稿)
【※註:巴克禮博士有六十年的時間奉獻給台灣,創設台南神學院,「臺灣教會公報」,改譯新舊約白話字聖經,每年生日之際必在「獻身契」上簽名,以示奉獻之志。結婚後每逢生日,皆同夫人在「獻身契」上簽名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