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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<title>B聖經神學類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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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為什麼耶穌要咒詛”無花果樹”（可十一章）？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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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5-21T00:04:15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5-21T00:04:15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B)問：為什麼耶穌要咒詛”無花果樹”（可十一章）？

答：有人研究指出無花果樹在三月尾樹葉會萌芽，葉子會接著長齊，
然後在此時會長出許多的小球，他們並非真正的無花果，而是一種
初期的前兆，長到像杏仁大小時，農夫或路人飢餓經過時會把它們
吃掉，否則熟透時也會自動掉落。在巴勒斯坦地區阿拉伯語中稱此
為taqsh，它們只是成熟無花果外表的前兆。

   此事件的發生約在四月，而大多數果子須至六月間才成熟，所以馬可
記載收無花果的季節還未到，但是如果有葉子，而不見taqsh，那就
表示將不會有無花果了，耶穌正是看到如此，因而說了這段話。
本事件的屬靈意涵如下，咒詛無花果樹是耶穌針對潔淨聖殿而行的
神蹟。聖殿應當是敬拜上帝的地方，卻沒有真正的敬拜；無花果樹
理應生長結果，卻沒有收成。耶穌為那些虛浮的信仰生命而發怒。
相信卻不實踐信仰的生命就好像這棵枯死的無花果樹一樣。真實的
信仰賦予人無比的推動力，求上帝幫助你為祂的國度結出果子來。 
    
      當我們讀完這段聖經，我們應該問自己，若耶穌今天來到我們
中間，祂能否找到果子？在聖經路加13:6-9也記載一棵無花果樹，
也是不結果子，主人要把它砍了，然而管園的說：「主啊！今年
且留著，等我周圍掘開土，加上糞，以後若結果子便罷，不然再
把他砍了！」我們對主的話若沒有反應，不肯信服上帝，我們就
會像無花果樹一樣，生命枯乾了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5-21T00:04:15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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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在各不同國家的掌權者,都是上帝所命定的嗎?(羅十三:1-7)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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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4-30T00:48:36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4-30T00:48:36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問：在各不同國家的掌權者,都是上帝所命定的嗎?(羅十三:1-7)?
答：在 (羅馬書13：1譯文)很清楚提到每一個人都要順服治理的權柄，因權柄均來自上帝：均被上帝所設立。若是將羅馬書13：1-7標題翻譯成「與掌權者的關係」或「如何面對/看待掌權者」等字面形式，較不會有預設某種立場的可能。
          曾昌發牧師針對羅馬書13:1-7提出若干詮釋原則；他引用學者Yoder詮釋歌羅西書 的觀點；「掌權者」為上帝所造之「結構」之一部份，而這些結構(掌權者)都是上帝所創造的，上帝的目的是在人類的生存中作出規範與秩序。保羅書信中「權柄」包含多種層面，例如夫妻之間互動(林前7：4)、使徒權柄(林前9：6、12)、牧養與教導權柄(提多書2：15)等；從權柄這個字於新約、保羅書信中的分佈得知其實權柄不是單指、專指政權的權柄。保羅似乎告訴受信者政權(權柄者)的存在是上帝計劃中的旨意，這些政權/權柄是代表上帝的權力，世俗政權所擁有的權柄也來自上帝。 (以上摘自台神道學碩士論文「羅馬書13：1-7的政治倫理」，王啟讚，2005,5)

       從羅馬書13：1-7上下文看，掌權的是上帝的用人，他們應該按著上帝的心意賞善罰惡，治理百姓。倘若掌權者濫用權柄，行事不公，治理不當，特別跟我們的信仰有衝突的時候，我們便不應該盲目跟從，要以順服上帝為首要。以下是聖經的例子：
1) 法老王下令要收生婆把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嬰殺死，收生婆沒有順
服（參出一：15-17）
2) 尼布甲尼撒王下令要臣民拜自己的金像，但以理三友不肯跪拜（參
但三：12）
3) 瑪代王下令三十天之內不可向別神禱告，但以理卻照常一日三次
向耶路撒冷禱告耶和華（參但六：10）
4) 使徒們因在聖殿傳講福音的事被帶到公會受審。彼得和眾使徒勇
敢地宣稱：「順從上帝，不順從人，是應當的。你們掛在十頭上殺害的耶穌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祂復活。」（徒五：29）　
　　
      總括而言，我們應該明白這段經文的正面教導，要尊敬地上的執政者，在不違反基督信仰的大前提下，順服他們，因為他們的權柄乃從上帝而來。正如大衛，雖然掃羅王屢次要謀害他，他仍然尊敬掃羅王，因他以掃羅王為耶和華的受膏者（參撒下一：14）。倘若地上的執政者濫用上帝的權柄，我們應憑著上帝所賜予的智慧和勇敢，竭力維持本身的信仰，以順服上帝為依歸，有如收生婆、但以理和彼得一樣(以上摘自浸信會出版中心信仰課程)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4-30T00:48:36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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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約13:26-27 猶大賣主，是他自己被撒旦迷惑，還是天父也是決定由猶大來做賣主的事，如果這件事情天父已決定，可以改變嗎? 猶大可做什麼改變呢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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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4-16T01:08:27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4-16T01:08:27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(問：約13:26-27 猶大賣主，是他自己被撒旦迷惑，還是天父也是決定由猶大來做賣主的事，如果這件事情天父已決定，可以改變嗎? 猶大可做什麼改變呢?
答：
1)  從福音書的記載，耶穌早已知道猶大會出賣他。不過，我們可以肯定，耶穌在揀選猶大為門徒時，絕不是安排他以後扮演出賣的角色；猶大必然如其他門徒一樣，本身具有某些條件才被揀選。猶大初為門徒時，也必然沒有邪惡的意念要出賣耶穌。
在逾越節的晚餐中，蘸餅遞給客人是友好和尊敬的表示，應該是耶穌對猶大的最後一次呼籲。然而猶大接受耶穌的餅，卻不為所動，還是決心要出賣耶穌，於是他便完全受制於撒旦(撒旦就入了猶大的心 - 太26:14-16)，事實上只要猶大能歸正，相信耶穌還是會接納他。

2)   從舊約中就已預知上帝對世人的救贖，猶大出賣耶穌，以致耶穌被釘死十字架上成就救恩，這個是事實。看整個歷史的話，猶大不是很重要。四福音提到當時官方的宗教人士對耶穌講的道理都非常抗拒，他們想盡方法排擠耶穌並想盡方法要將耶穌致於死地。耶穌卻從來沒有逃避敵對他的人。路加福音22：22『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』，耶穌當時面對敵對他的人，這些人想將耶穌處死，間接地說，就是不論是不是猶大出賣耶穌，耶穌一樣有機會被當時的宗教人士抓去，然後被殺死。耶穌基督的救恩不必須由猶大輔助而成就。

3)   與其說猶大可做何改變，倒不如說今日的我們應如何堅持一生的道路。聖經並沒有詳細的告訴我們在每一種情況下該怎麼做，它只設立規範和原則，而不是一長串的規定，它訂定普遍可行的方向，但我們仍必需做出實際的決定。換句話說，人擁有自由意志來選擇是否要實行祂的旨意。如果我們首先尋求祂的國和義(祂在我們生命中明顯的旨意)，往後無論我們做出任何關乎未來的抉擇，都將成為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。然而從另一角度而言，上帝以祂的同在掌管全部歷史，每一件發生的事都在上帝的攝理之下。我們有限能力的人類，應時刻與主同行，雖然前面可能會面對困難，仍以信心與愛心願意將自己交託給上帝那無法測度的旨意(參考自「堅持一生的道路」)。.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4-16T01:08:27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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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路十八:30: 所說之來世與世俗人所說的輪迴是同一種意思嗎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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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3-31T18:47:48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3-31T18:47:48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1.問：路十八:30: 所說之來世與世俗人所說的輪迴是同一種意思嗎?
答：聖經所說之來世與世俗人所說的輪迴是完全不同。
    1) 輪迴的概念多出現在印度教或佛教等觀念中，他們說輪迴是一個過程，
人死去以後，靈魂(或稱「意識」)會離開人體，經過一些過程以後進入另一
個剛剛出生的新生命體內，該新生命體可以是人類，也可以是動物、鬼、神。
這一過程中，他們宣稱一個人當下所存在的狀態稱為今生，前一個輪迴的生
命體成為前世，下一個稱為來世或來生。但聖經中完全無此種說法，聖經中
沒有所謂輪迴轉世之說。
2) 路十八:30所說之今世(this age)是指現今罪惡與悲慘的世代(The present 
age of sin and misery.)；來世(the age to come)是指將來彌賽亞再來臨的
世代(to be inaugurated by the return of the Messiah) (摘自NIV Study Bible, P. 1607)。
    約十四3：「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，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，我在哪裡，
叫你們也在那裡」。在聖經中多處強調耶穌將來會再臨，那時所有信祂的人，都將
得著復活(約六：54)。信徒會有復活的新的身體，這是聖經的明訓，也提醒我們當
好好把握在世的日子，因為生命是不能重來的 (摘自「信徒神學」沈介山著) 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3-31T18:47:48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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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節（另參太十37）：為何台語漢字本的翻譯要用「怨恨」，而和合本是用「愛我勝過愛父母----」正面的字詞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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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3-19T00:58:33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3-19T00:58:33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D:問：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節（另參太十37）：為何台語漢字本的翻譯要用「怨恨」，
          而和合本是用「愛我勝過愛父母----」正面的字詞?
答：（1）英文譯本 NIV：譯成 hate（恨）； Contemporary English Version：譯成love（愛）；
  和合本聖經”愛”字下方有小字「愛：原文是恨」，原文中這是個很強烈的動詞，意思是恨或厭惡，
事實上，這「恨」字是一種生動誇張(a vivid hyperbole)的修辭手段，例如我請來赴宴的人「成千上萬」
或「人山人海」(摘自NIV Study Bible, P. 1601)。
       從聖經用語得知「恨」的意思可以是指愛得少一點，例如舊約規定一個男人若擁有兩個妻子，
則「一為所愛，一為所惡」（申廿一15），乃表達他是比較愛另外一位。   此乃不同譯本所造成
的差異，日後再找機會解釋各種譯本的特色。
2) 本經節所要強調的是，父母、妻子、兒女或其他人事物都可能成為我們和上帝國之間的障礙，
而影響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,跟從耶穌的人必須將上帝國的利益列為第一優先，其他人事物的重
要性次之，甚至包括家庭關係。
       對當時的門徒而言，選擇跟從耶穌的確要付上很大的代價，例如彼得，誰來照顧他的家庭？
 但隨著環境變化，到了初代教會，家庭生活已成為基督徒的生活常態。耶穌乃是為了強調上帝國
 的重要，才採用這具吸引力的說法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3-19T00:58:33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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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關於借貸的問題，聖經的教導如何（太五42. 路六30-36. 十一5）？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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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3-11T23:19:43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3-11T23:19:43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wink問：關於借貸的問題，聖經的教導如何（太五42. 路六30-36. 十一5）？
答：信徒有時會面臨親友持續性的借貸，若借他則會對生活造成壓力，不借
又覺良心有虧。這幾段經文教導我們一些原則，說明如後。
    在太五42是屬一次特殊的情況，非常態，主教導門徒不要只想到自己，
乃要去關懷別人的需要。   若再對照路六30-36，亦是談到有關愛仇敵的事，
「有人奪你的東西去」，不用非得「再要回來」。   v.34開始談到借貸，
其中v.35 「指望償還」此字原文的意思為”絕望”，意思是說某人貧窮至極，
似乎不可能償還你借給他的錢，你還是不要對他”絕望”，要借給他。
    從其他地方的教導與主的命令的精義，我們並不需要一味的施捨或借貸，
但也不要失去憐憫與恩慈的心，其他諸如慈善事工、社會救助等，亦是
基督徒可以參與的。個人評估自己的狀況，並求問上帝，然後做出決定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3-11T23:19:43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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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:何謂「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」？（太八21-22）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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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3-11T23:09:52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3-11T23:09:52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cold:問：何謂「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」？（太八21-22）
答：從文意當中可知，本段經文重點乃在強調跟從耶穌的重要性及堅決程度。
    如果他的父親真的死去，那麼這請求是合情合理的。但更可能的意思是，
    這個門徒要等到他父親死了，埋葬了以後，了無牽掛，然後才跟從耶穌。
    耶穌看出他的心意而對他說出雙關語，意思是：不用太擔心埋葬死人的事，
    總是有靈性上的死人去埋葬肉身的死人。你來跟從我吧！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3-11T23:09:52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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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路加福音第十三章30節：不懂「在後的將要在前，在前的將要在後」之意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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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2-19T20:19:01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2-19T20:19:01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問：路加福音第十三章30節：不懂「在後的將要在前，在前的將要在後」之意?
答：
1) 人往往只看外表，但上帝看人內心。在天上的國度有許多逆轉，在將來審判的日子會帶來許多驚奇(摘自NIV Study Bible, P. 1500)。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....」也許解釋成「上帝的國裡，人的地位和名次往往出人意料」比較合宜。(http://a2z.fhl.net/php/pcom.php?book=3&amp;engs=Matt) 
2) 警告獻祭成就上的驕傲(參看馬可十：28-31；摘自NIV Study Bible, P. 1547)。這句話在這裡應該是一個警告，警告那些願意犧牲物質來跟隨主，但卻以此驕傲的人得要小心，免得因為自滿反而停滯居後了。有屬靈驕傲的人(自以為靈性很好的人)，不得神喜悅，基督徒應時常謙卑為人。
3) 在上帝的國度中不要「坐享其成」，應竭力追求，向著標竿直跑，不然在前的將在後(參看”靈糧日課”, P.93, 周神助著)。在教會中我們常說那些在後來才信主的, 若是努力追求認識主, 他們靈命的成長將超越那些先信主卻停滯不前的信徒。
       願主幫助我們記得在信仰上亦是不進則退, 求主感動我們能終身學習,渴慕更多認識主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2-19T20:19:01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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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上帝配合的人,人不可分開,有些基督徒離了婚,又再婚,但牧師還為他們證婚,該如何看待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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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1-29T00:11:17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1-29T00:11:17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blink
馬可十章7-9明確地再次說明「人要離開父母，與妻子連合，二人成為一體。既然如此，夫妻不再是兩個人，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上帝配合的，人不可分開。」當人們進入婚姻之約定，除了丈夫或妻子死亡之外，雙方即成為神聖不同分離之結合。美國長老會曾對此回答，因單方或雙方的軟弱，可能導致嚴重的及固執的否定婚姻誓約，以致於在內心裡覺得婚姻已破滅，而結合變成無法容忍，此係在身體或心理已嚴重受創、無悔意及無法彌補的不信任情況下，分居或離婚才被考慮。此係發生於單方或雙方的錯誤，且無法改善牢不可破的神聖結合，此種分居或離婚才可能成為可允許的接受。  至於牧師還為他們證婚，有些教會接受當離婚者被清楚的證實，為了罪及錯誤有充份的懺悔，以及對於再結婚有堅定的意圖及(基督徒式)婚後會努力建造，基於基督救贖的福音，始可能會被教會接納 (詩三十二：5)。  然而亦有些教派是不接受的。  而已離婚者，應以祈禱的心找尋是否上帝的使命，要他們維持不再結婚，因為此方之婚姻失敗，對於承擔另一結合的適當與智慧，將會產生嚴重的問題。
【註：另請參考 (摘自THE BOOK OF CONFESSIONS,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, P. 151 - 152)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1-29T00:11:17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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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污鬼為何不易接近基督徒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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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1-21T23:25:30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1-21T23:25:30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cold1.問：污鬼為何不易接近基督徒?

答：路四：31-37節描述了耶穌在迦百農趕逐污鬼的神蹟。事實上，魔鬼時刻都想接近基督徒，甚至耶穌基督在聖靈充滿下，亦受魔鬼的試探(路四：1-13節，祇是祂並沒有跌倒)。聖經給我們帶來很好的得勝信息：

一、聖經(上帝的話語)是使我們免除或抵禦魔鬼試探、引誘最好的器械(來四：12)。
我們也要知道魔鬼對上帝的話語很熟悉，因此，我們不能只停留在讀的層面，而是必須進一步的去研究聖經所記下來上帝的話的真義。因為我們若不能正確地了解聖經，則聖經字面的話語，反而很容易在我們的疏忽中成為魔鬼的利器，使我們被魔鬼所誘或斷章取義。這個試探事件中的魔鬼，就是很會濫用聖經字面之意的例子。

二、基督徒要時常警醒禱告，倚靠上帝的引導(可十四：38)。

三、基督徒不要存有試探上帝的心。當聖靈使我們知罪時，應立即悔改並離開罪惡(徒三：26)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1-21T23:25:30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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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馬可福音第九章43-47：提到被去除的”手、腳、眼”是否比喻為惡習?若不是,那是指什麼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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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name>新莊 長老教會</nam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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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1-14T23:35:49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1-14T23:35:49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cold: 
馬可福音第九章43-47：提到被去除的”手、腳、眼”是否比喻為惡習?若不是,那是指什麼?
    「砍下來」係修詞之誇張語氣，於此強調需要嚴厲的行動。罪往往需徹底的以心靈手術來根除(摘自NIV Study Bible, P. 1545)。43-47節，顯示出領會人生真實的價值很重要，自審和自習必需嚴厲；倘有阻止我們抓住真實生命的習慣和行為，都應該除掉。耶穌並不是要門徒祇看字面上的意義，也不是真正要他們一隻手犯罪時,便把它割下，因為手只是心的一種工具而已，離了意志就不能發生能力。所以重要的是在人的心中，罪惡的雜草，必應立即除去(摘自新約釋義全書P.97)，不要給罪惡留地步。「如果」，這是這段經文的重要字眼。想想看，是甚麼使人的手、眼、腳犯罪？整個動力的來源乃是人的內心之意念。所以我們的心意需要不斷的更新而變化（羅十二2）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1-14T23:35:49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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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可七章27-28節: 這兩節的比喻不太懂? 為何28節婦人說的話,是有信心的表現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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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10-01-14T23:31:18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10-01-14T23:31:18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smug可七章27-28節: 這兩節的比喻不太懂? 為何28節婦人說的話,是有信心的表現?
   餅表示上帝所承諾之祝福；兒女表示以色列迷失的羊(太十五:24)；狗表示外邦人(例如此婦人即敘利亞人，此亦是當時猶太文化對外邦人的輕視形容詞，耶穌以此提醒並測試她的信心)。耶穌指出福音是先傳至猶太人(優先順序)，而後至外邦人。此婦人明白耶穌所言，在此情況下，仍願意靜靜等候碎渣兒(麵包碎屑)(太十五:27)，結果耶穌稱她有”大信心”(太十五:28)。耶穌高興此婦人的回答,不祇是她的智慧,而且是因為她有信心與謙卑。(摘自NIV Study Bible P. 1494)
    此婦人在當時社會是地位卑微的人，一聽見耶穌的事，就相信。當耶穌有優先次序，而暫時延後處理這位外邦女子的時候，這位「聽見耶穌的事」的婦人緊緊抓住耶穌不放，一定要耶穌為她的女兒治病，充分顯示出她對所聽見的事的信心。這樣的信心與謙卑值得我們學習。</summary>
    <dc:creator>新莊 長老教會</dc:creator>
    <dc:date>2010-01-14T23:31:18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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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可四章41節：耶穌基督止住風浪後，門徒的反應怎麼會說耶穌是誰，難道他們不知   道耶穌是神的兒子嗎?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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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&gt;_&gt;可四章41節：耶穌基督止住風浪後，門徒的反應怎麼會說耶穌是誰，難道他們不知
  道耶穌是神的兒子嗎? 
    耶穌責備門徒沒有信心，門徒懼怕且驚訝耶穌居然能夠控制自然律(v40-41)。我們很少看到世界上有奇蹟異能是能夠控制自然界力量的，但耶穌在這裡表達祂對自然界力量的主權，正顯示出祂神性的明證。作者再次用「非常恐懼」的字句形容門徒對耶穌認識的陌生，從門徒彼此說「這個人究竟是誰」這句話可以看出來。他們跟隨耶穌到處去醫病、趕鬼這麼久，看耶穌行了那麼多神蹟，卻還說出這種話，豈不是很讓人費解？不過，回頭來想想看我們，真的認識耶穌嗎？認識了多少？有時我們真需要求主開啟我們信心的眼睛，去看見主的權能作為。</summary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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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dc:date>2010-01-06T00:16:32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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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為何耶穌會交代那些病得醫治者「不要把這事告訴任何人」？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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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09-12-30T23:48:11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09-12-30T23:48:11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B)太九：27-31，為何耶穌會交代那些病得醫治者「不要把這事告訴任何人」？
    當耶穌基督醫治好那位痲瘋病患(太八：1-4；路五：12-16)時，交代「不要把這件事告訴人」，在這裡(太九：27-31)祂也是這樣交代這兩位盲人「不要把這事告訴任何人」。這很可能就是因為眾人對彌賽亞觀念的模糊，和為了避免影響到耶穌基督宣揚天國信息的工作，有時亦導致人們錯誤的動機來找祂，所以祂必須這樣交代。可是醫治的神蹟都是在眾目齊視之下，這樣的交代並不會發生效力(可參看盧俊義牧師”聖經日程”)。他們(兩位盲人)受到這樣大的恩典，太興奮、太感恩，實在是無法禁止自己的嘴不說話，「禁不住」的傳揚耶穌。相信耶穌有憐憫之心，對於此「無心之過」，相信耶穌自有判斷。</summary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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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dc:date>2009-12-30T23:48:11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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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馬太福音的家譜與路加福音的家譜為何不同？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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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09-12-30T23:45:09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09-12-30T23:45:09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:blink:馬太福音的家譜與路加福音的家譜為何不同？
   由於寫作的對象不同，馬太福音的主要對象是猶太人，因此家譜的正統性很重要，他要藉此證明耶穌是彌賽亞，是「大衛的子孫」，故需有王室的血統的家譜，有人說是屬約瑟的「君王家譜」；路加福音的主要對象則是外邦人，故追溯至「上帝的兒子亞當」的家譜，把耶穌放入全人類，而不只是猶太民族之中，有人說是屬約瑟的「自然家譜」。</summary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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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dc:date>2009-12-30T23:45:09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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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問：何謂與上帝同行？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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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updated>2009-11-30T19:43:48Z</updated>
    <published>2009-11-30T19:43:48Z</published>
    <summary type="html">[size=4][size=2]問：何謂與上帝同行？
答：創五23-24與六9提到以諾、挪亞與上帝同行，「與上帝同行」表明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極為親密，因此能明白上帝的心意，並在當時的世代成為義人、完全人（遵行上帝命令），他們信上帝、敬畏上帝、遵行上帝的話語、勇敢向當時代的人傳講上帝的道（另參猶14），直到主接他們離開世間。求主幫助我們將上帝的話語謹記在心，同時努力活出我們所知道的真理，成為這世代的見證，每日「與上帝同行」。[/size]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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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dc:date>2009-11-30T19:43:48Z</dc: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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